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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5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马静  电话:2218449   邮箱:szssajj@163.com。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17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8)56)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市安监局法规培训科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6月在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各级企业同时开展。主要内容有: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6月初印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要求。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设活动专栏,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政务微博发送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报道活动启动情况,动员本区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 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质量”活动。配合自治区安委会组织的领导和专家在我市开展宣讲,各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责任部门:安监、公安(交警、消防)、水务、住建、教体、旅游、农牧、煤监、工信、交通运输(运管)、环保、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在和平广场联合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安全科技展示等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统一由市安委会组织,市直各成员单位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惠农区、平罗县也要在辖区主要街道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组织开展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群众咨询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优选2名选手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演讲比赛。(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新闻传媒集团摄制事故警示教育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加强公园、基地、场馆等场所的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防灾减灾知识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七)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配合自治区安监局在我市开展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专题晚会演出活动和改编后的安全生产舞台情景剧《平安是福》巡演活动,各县区需要增加演出的可及时联系,同时要积极配合演出和场地的协调事宜。(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

)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和专家访谈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开展在线访谈,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贯彻落实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各县区要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九)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被选作品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推广展示,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各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5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开展依法治安专题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和消防日等活动,对县区、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宁夏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推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组织媒体重点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宣传报道,解读重点内容,深入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各级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专题行。组织我市主流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市、县(区)开展首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报道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巡查组扎实开展巡查工作,各地巡查整改和巡查工作成效等。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问题和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曝光公示。(责任部门:新闻传媒集团、安监、公安(交警、消防)、水务、住建、教体、旅游、农牧、煤监、工信、交通运输(运管)、环保、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活动,发动各类媒体记者、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群众利用手机等抓拍和查找工作、生活和公众场所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安监、公安、消防、住建、交通、农业、水利、旅游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从6月份开始向社会公示安全隐患受理电话、邮箱、微博、微信等,及时受理并曝光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专题行。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公众安全教育行动,全面深化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强化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全市各级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全面规范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加强考核,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协作督导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协作联动,及时上报活动动态,推动工作落实。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安委会将组织督导组,指导各区开展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全媒体、立体化、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四)创新工作思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内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市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20186月5日前和7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重大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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